商务部整肃酒类流通业
点击数:453  发表日期:2011-12-15
商务部整肃酒类流通业
 
        国内酒类流通行业发展的首个中长期指导性文件出炉
  早报讯 国内酒类流通行业发展的首个中长期指导性文件出炉。
  商务部网站昨发新闻稿称,《关于“十二五”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《指导意见》)已于近日印发。
  针对酒类流通乱象,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力争“十二五”期末,“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率达到90%以上,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”
  据初步统计,全国大型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率逾90%。但鱼龙混杂的小酒商,显然未纳入上述统计部分。也正因如此,假酒、高价酒乱象猖獗。
  对外界广为关注的酒类流通追溯体系,《指导意见》规划,力争“十二五”期末,实现以酒类流通电子随附单、无线射频(RFID)等为支撑的追溯体系,覆盖全国城区人口超百万的城市。
  按《指导意见》,“十二五”要形成一大批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区域性流通骨干企业,一批年销售额超50亿元的全国性流通龙头企业,10家左右年销售额超100亿元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。力争“十二五”期末,酒类零售企业连锁化率提高到20%。

  《指导意见》还提出了一系列打算:推进酒类适度包装,弘扬酒类传统文化,支持民族优秀酒类产品扩大境外市场销售;加快推进酒类管理地方性立法;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跨区域、全国性乃至国际性酒类现货交易中心;鼓励竞争力强、信誉好、信息化水平高的酒类流通企业,通过收购、兼并、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。

关闭窗口 ]  




友情链接:泉州商标网   泉州市名牌研究会
北京利郎国际酒业有限公司    全国加盟热线:400-7798939
总公司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9号楼38号 备案序号:闽ICP备11006553号
福建办事处:福建省泉州市津淮街东段益通山水湾1409-1410室   电话:0595-22301919